福建泉州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安市霞美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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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XSCGNA*******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四、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管理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税务等机构出具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本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可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请将报名费用及汇款凭证发送至我司,并确认报名成功。每套售价***元XSCGNA*******招标文件.doc,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标书购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饰装修资质和机电安装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人:南安市霞美镇卫生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安市采购办。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账号:***************。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