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供应商: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购置项目(第*次采购)(项目编号:YCZC-ZH********-*(*))竞争谈判文件澄清如下:*、本项目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的参数是为了实现目标功能的最低技术参数,供应商可以优于此描述的参数进行报价;*、本项目提供的参考品牌仅供参考,供应商的报价品牌可以等同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本项目工程量的“项目特征”描述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中的描述为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增加:“五、其它要求: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谈判报价内(供应商不得单列此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元整”;*、本澄清通知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通知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通知文件为准。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二*一五年四月一十四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