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广东财经大学采购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1501D61N1909)公开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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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年*月**日发布的广东财经大学采购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D**N****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澄清及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应澄清及修改的事项:①招标文件P*和P*“投标人资格”的内容;②招标文件P*“购买标书时提供证明文件”的内容。*、澄清及修改内容:①招标文件P*和P*“投标人资格”的内容澄清/修改为:*.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须通过广东省公安厅技防部门的备案,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的有关备案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招标文件P*“购买标书时提供证明文件”的内容澄清/修改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或有关备案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变更日期:****年*月**日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及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及修改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采购人联系人: 广东财经大学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吴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号*楼购标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夏文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