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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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税务登记证;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或HACCP认证证书;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ZZ*****-F)*、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楼位于上海市宛平路*号,内有餐厅*处,提供市纪委工作人员一日三餐用餐服务,用(供)餐面积约***平方米,可供***人同时就餐;厨房区面积约**平方米,配有较齐全的厨房加工、烹饪、冷藏、洗涤设施。 业主方提供餐饮服务管理用房,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房*间、工作间*间、仓库*间。*、交付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第二、第三年合同。*、交付地点:上海市宛平路*号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或HACCP认证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出席开标仪式。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项目的标书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递交标书费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室
联系人:陈俊
联系方式:************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 址: 宛平路*号地 址: 延安东路****号****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宏宇 联 系 人: 马惠华/陈俊 电 话: ********电 话: ********转***/***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