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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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书内容
*.规划背景
石首市张城垸经济技术开发区于****年*月经湖北省政府(鄂政函〔****〕***号)批准成立,确定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为*.*km*。****年*月,石首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单位完成了《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石首市城区东北面张城垸内。属笔架山办事处管辖。是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北工业组团。规划范围北起长江外堤,南接孙家拐村,东抵城东大道、新洲村和周家剅村,西邻胜利垸,整个规划区大致呈方形,南北长约*公里,东西宽约*.*公里,规划区占地总面积为***.**公顷。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省级开发区。
为了进一步落实石首市市委市政府的宏观战略,为建设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提供指引,深化延续城市总体规划,引导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健康有序发展,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本规划或本规划方案)。
顺应城市发展要求,解决城市功能矛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综合配套。发展以吉象木业、楚源集团为代表的二、三类工业,适时发展其他工业(建材、医药、机械装备制造、轻型产业加工)及高新技术产业。降低和减少工业污染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形成生态型城市工业集聚园,做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三统一。突出地方特色,提升工业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强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构筑合理的城市框架。
*.规划定位
(*)总体定位
以加快石首经济发展,调整工业结构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紧紧围绕沿江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依托沿江沿港的地域优势,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完善用地结构,推动城市化建设转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和实现“三个效益”为目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为着力打造石首长江南岸集生产、研发、仓储、物流、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于一体的城市工业新区奠定基础。
(*)功能定位
根据园区用地现状条件,考虑其与城区的相互联系及在城区的地位、发展和建设目标,规划结构采取生态先导、组团布局、轴片发展的模式。形成“二轴、四区”的发展格局。
“二轴”以楚天大道、楚雄大道为纵、横发展主轴,依托产业分工,结合产业自身优势,最终形成集生产、物流、研发于一体的产业集群。
“四区”:即以区内防护绿地、道路、产业分布为基础,形成以二、三工业产业为主导,配套完善仓储、物流及综合服务相关设施齐全的工业产业园。
*.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与国家相关行业规划、湖北省及地方相关发展规划的相符性以及与同级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与《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关于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的意见》、《荆州港总体规划》、《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基本相符。本评价结合规划综合论证,对与国家相关发展要求以及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相容的规划内容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划。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和环保要求,委托湖北荆州市******进行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评价任务后,立即组成项目组,多次组织现场查勘,深入产业园进行调查。并进行了网站公示、公众参与问卷发放、专家咨询等,了解产业园内、外公众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评工作期间,项目组成员对产业园建设规划进行了详细研究,对于规划中需要调整或者与其他规划不一致的部分,已反馈给指挥部和规划编制单位。
*.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
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SO*和NO*小时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TSP、PM**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NH*、H*S、HCl、H*SO*、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的环境现状浓度较小,未出现超标。评价结果中各个指标因子的最大值占标率没有超过***%,表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仍属良好。
*.*地表水
长江(石首段)水体*#及*#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GB****-**** 中Ⅲ类水域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GB****-**** 中Ⅱ类水域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说明评价期间长江(石首段)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其规划的水体功能。
红星渠和孙马渠水体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中的多项因子如COD、BOD*、总氮的评价指数均很接近*,但红星渠和孙马渠总体仍均满足GB****-**** 中Ⅳ类水域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地下水
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Ⅲ类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各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声环境
规划区域内现状居民区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表*中*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现状值满足*a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土壤环境
对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质量各监测项目能够满足二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环境影响预测
*.*地表水
规划近期废水排入长江(石首段)后,工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废水中COD和NH*-N在预测评价段内预测值均不超过Ⅱ类水域标准限值;
可见工业园在规划近期非正常排放污染产生的影响比较明显,因此工业园要严格执行废水排放应急预案,当发生非正常排放时,立即关闭排污口,打开应急事故池排入阀门,直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为止,并将应急事故池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地下水
园区生产与生活供水来自供水管网或长江,不取用地表水,对区域地表水资源量不会产生影响。正常生产运行状况下,园区内各企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再排放,不排入地下水系。此外,区域开发建设活动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还表现为大气降水对厂区裸露地面的渗滤及少量物料的淋滤水(初期雨水),这些下渗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SS等,不含有毒成分。规划对区域内各企业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主生产区、产品罐区、物料储罐区、泵房等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并设置专门的事故池,以处置事故发生时的液体污染物。因此,区域开发对地下水的入渗量较小,基本不会对区内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
在正常工况下,锅炉烟气中下风向小时浓度SO*、NOX及颗粒物下风向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SO*、NOX及颗粒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也均没有超过**%。因此,工业园规划近期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污染源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园区规划的产业结构,入区企业可能产生非甲烷总烃、H*S、NH*、Cl*、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要求入区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物料存储和生产过程中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将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到最小,最大程度上降低工业生产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入区企业建设时应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相关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园区工业生产对区内宿舍区及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在后续引进其他企业的过程中,规划园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并通过估算模式计算或针对相关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设置合适大气防护距离,依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原则,经计算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但有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以卫生防护距离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同时,相关工业规划组团内的大气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集中式居民区。在防护距离范围内通过设置防护绿地等生态廊道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声环境
按照达标控制的原则,工业区厂界范围内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 dB(A)、夜间**dB(A)要求,交通干线两侧**m范围内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中*类*a标准要求。
工业化区域整体噪声水平较有所提高,工业区新建、改建企业工业噪声和城市主干线交通噪声是使噪声增加的主要因素,其次则是一般道路交通噪声。
规划区内采取“居住和产业”分离的方式,交通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减少;受工业噪声影响的面积和人口数量将有所减少,主要是区内的工作人员受到影响。规划区外的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中*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分析可知,张城垸开发区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年张城垸开发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t/a(日产量为*.**t/d),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总量为******.**t/a(日产量为***.*t/d),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t/a(日产量为***.*t/d)。
(*)生活垃圾
根据《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垃圾转运站以小型为主,按服务面积每*-*平方公里设置一座。中远期后根据变化情况加以调整。规划在本区新建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规划为每处***-****平方米。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应集中在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园区未规划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贮存设施,而是由入园企业各自贮存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而且应根据固体废物特性予以综合利用,对于锅炉灰渣、粉煤灰、脱硫除尘渣、废耐火砖等可以采取循环手段进行综合利用的,外售给相应企业进行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送工业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
可见,通过以上措施后,规划区一般固废可以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集中处置。
⑶危险固体废物
产业园远期规划发展的煤化工将产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种类包括废催化剂、废干燥剂、过滤残渣、废吸附剂、废分子筛等固体废物,具有一定毒性(延迟或慢性),但不含放射性物质,没有强腐蚀性、急性毒性和反应性,由企业采取交返厂家回收利用或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等方式处理,不对外环境排放。对于危险废物转运、临时贮存过程中密闭容器的破损以及泄漏对环境的影响。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必须经稳定化预处理后安全储存,确保其不产生危害。
园区按照入园企业类型,要求设置危废储存场所和堆放区,应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另外危险固废储存、处理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应予以关注。
①危险废物转移。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处理不当易造成旅途和接收地的环境污染。②危险废物在各企业厂内暂存期间如管理不善,发生流失、滲漏,易造成土壤及水环境污染,含有机溶剂等挥发性物质的固废还将造成空气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工业园规划建成完备的垃圾收集系统,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产业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本次评价主要从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最小化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修复补救措施三方面提出产业园区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具体见附表*: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减缓和对策措施清单.doc。
*.公众参与结论及意见反馈
*.*公众参与小结
本次规划环评采取网站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以及各职能部门座谈会等形式。本次环评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均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荆州环保局网站和湖北省环保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园区规划的基本信息及环评工作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本次个人问卷收到的有效份数为**份,**.*%的人支持工业园的规划建设,无人反对工业园的规划建设;**.*%的人次选择了大气污染为工业园的重要污染; **.*%的参与者有条件服从征地补偿,*.**%的参与者不服从征地补偿(*名)。
本次团体问卷收集了主要职能部门、社区的团体意见共**份,各单位均支持园区建设,无反对意见。
*.*公众参与意见反馈
在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及公众问卷调查中,大部分公众赞成园区的建设,个别公众对园区规划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抱有疑虑,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在环评报告中,对于区域地表水环境保护,提出必须实施总量控制措施,另按照环境保护的需要,区域应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措施。同时,对能源消耗的污染物排放,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的管理维护。对于区域固体废物的处理,针对其现状处理情况,提出加快工业园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尽量回收利用;工业园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应逐步做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对于区域的噪声影响,应采取有效降低噪声的设备或者设置绿化带等控制工业园区噪声影响。
*)对于规划区拆迁居民安置后的就业问题,在规划区布局方案调整中已经考虑了规划区内居民的搬迁及安置问题。同时在现有拆迁居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拆迁居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并做好拆迁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
*)对于规划区入园企业,提出禁止、限制、鼓励的原则与要求,在招商引资项目中应尽量引入科技含量高、无污染、产品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提出在工业园区引进项目中,将坚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
从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的环境合理性、规划发展规模的资源环境合理性、规划发展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规划产业机构的环境合理性、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
结合对园区规划与上位规划相符性、同级规划协调性、相关产业政策相容性以及对园区总体发展目标、规模、布局、产业结构及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的综合分析,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见附表*: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汇总表.doc。
*.困难与不确定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的改变,我国正在制订更加完善的保护人居环境的标准和制度,规划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建设到最后达到相应的规模是一个较长期的行为,今后的环境要求与目前的污染控制指标需要有一个再适应的过程。
**.总体评价结论
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范围北起长江外堤,南接孙家拐村,东抵城东大道、新洲村和周家剅村,西邻胜利垸,整个规划区大致呈方形,南北长约*公里,东西宽约*.*公里,规划区占地总面积为***.**公顷。规划实施后,对于缓解区域能源短缺、拉动石首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划的实施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排放加重周边水体负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等。根据对规划及布局进行适时调整,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监测,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
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本环评中的规划布局以及产业规划、规模进行调整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产业园在选定的地址上进行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石首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石首市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湖北荆州市******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号,邮编******
联系人:李萌飞
联系电话:****-*******
邮箱:******
三、征求意见的方式
至本公示简本在公众媒体发布**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均可。
附件:表* 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减缓和对策措施清单.doc
表*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