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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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矿区呈不规则多边形,面积约*.***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花岗岩石料矿,服务年限为**年;整个矿区设*个露天采场,首采位置设在矿体最高处,自上而下进行开采;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式;矿山开采的原矿石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方式,主产品最终规格为*~*厘米、*~*厘米石料,产量共计**万立方米/年;副产品为(-*厘米)石粉,产量为*.**万立方米/年。工程总投资****.**万元。    二、工程环境影响及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环境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为对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植被、生物量、野生动物及景观环境的影响;通过闭矿后排土场及露天采场逐步复垦、恢复植被以及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后,矿山开采对项目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    废气来自穿孔凿岩、爆破、矿石装卸、破碎、筛分等工段产生的粉尘,临时排土场在大风天气下产生的扬尘,以及道路运输扬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穿孔作业采用湿式凿岩,矿石装卸点、二次破碎过程等采取洒水降尘;矿山配备有*辆洒水车,每天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碎机上方均配喷雾洒水装置,振动筛均配备有除尘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最大占标率均低于**%,项目区周围*k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于采矿设备、选矿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噪声。经预测,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措施以及距离衰减之后,在正常工况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昼间标准要求。    (*)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场地内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农肥使用。运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    剥离表土全部排至临时排土场内,最终外******;碎石加工预处理工序产生的尾泥以及采矿过程产生的废石均全部排至临时排土场内;生活办公区设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收集后运至琼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了规范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    矿区常年地表径流,且无泉水出露。矿山开采标高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采矿过程中不会引起周围主要含水层(带)水位下降;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化粪池底部及四周采取了防渗设计。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极小。    (*)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柴油罐泄漏事故,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及操作的前提下,该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极小,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可使事故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农场六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环评提出的治理、管理及监控措施后,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环评认为,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等。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