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上海市长征镇“智慧社区”微服务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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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长征镇“智慧社区”微服务平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有响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核心硬件设备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及服务承诺函(针对多媒体自助终端设备); (*) 在本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团队,拥有本地办公及维修固定场所,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法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 (*)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征镇“智慧社区”微服务平台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将以满足社区新闻发布、社区综合服务预约、社区商业、社区公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为目标,从实用性、便捷性、服务性等角度出发,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及智能终端等先进的信息技术,依托社区卡及配套服务终端,打造面向长征镇居民的智慧社区便捷服务整合平台,积极实现长征镇的智慧社区建设道路。*、交付日期:*、交付地点:上海市长征镇街道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有缺漏,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供应商须于****年*月*日上午*:**—**:**,下午**:**-**:**,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号A楼***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号A楼***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号A楼***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万镇路***号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欣联 系 人: 孙老师、王老师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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