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监理项目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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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受委托,对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监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验范围;
*、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具备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有正式的注册人员,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及财务状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监理项目*、项目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交付地址:*、交付日期: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公司办公或售后服务点地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另行通知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号***室*、谈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号***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文件一正一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地址:福建中路*号地址:瞿溪路***号***邮编:******邮编:******联系人:桑惠康联系人:王晶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