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绿化管理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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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各投标人:根据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绿化管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预算编号:**-**-*****)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款应当修改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其中,****年度*-*月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人支付给原服务单位,费用为**.*万元。该部分费用作为不竞争费用计入总价。(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服务期限及不竞争费用的内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上海市潍坊路***号*楼 邮编:****** 联系人:顾晓祯 电话:************* 传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