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江西江钨房地产有限公司梅湖上苑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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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梅湖上苑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传 真:****-********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号, 邮编:******项目名称梅湖上苑房地产项目建设地点青云谱区南莲路以东、******用地以南(******院内)建设单******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地上建筑面积*****.**m*)。主要建设内容为*栋**层(*#、*#、*#、*#喽)、*栋**层(*#、*#、*#楼)、*栋**层住宅楼(*#楼),*栋*层商业楼(*#与*#楼之间,商业内容不引进餐饮),地下车库及公建设施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废)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象湖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污染防治*、住宅楼应设置暗烟道,居民厨房油烟统一收集后经暗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气口的高度应严格按照设计,高于地面*.*m以上,地下车库的换风频率不低于*次/时,以减少汽车尾气对人群呼吸造成影响。*、项目地下层设有*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其选用应参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发电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规定的要求,发电机废气收集后由专用排烟管道接至地上排放口排放,排放口应高于地面*.*m以上;发电机进、出风口设计应避开周围环境敏感建筑物。(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对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设施产生的设备噪声不影响周围环境敏感点。*、住宅楼等建筑应安装通风隔声窗,并在场界周围临道路侧设置绿化隔离带,以降低外界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清运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五)环境风险防范*、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应报请安全、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安全、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在高楼风影响较大的区域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速;设置标识,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减少人员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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