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5-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缴鉴证服务机构选定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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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原第四章标准和要求第五项费用支付第一款“本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中标人完成任务后,由采购人每包采用底价加业绩奖励并封顶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其中,底价是每评估鉴证一个企业按*.*万元标准计算;业绩奖励按照每包查出税款金额的*%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减少当年亏损)的按纳税调整净调增额的**%**%给予奖励;按包设置封顶限额,每包被评估鉴证企业不少于**户。****年预算费用**万元。****年不低于****年预算费用**万元。”修改为“中标人完成任务后,费用支付每包采用底价加业绩奖励并封顶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底价、业绩奖励标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奖励比例支付,按包设置封顶限额,每包被评估鉴证企业不少于**户。****年预算费用**万元。****年不低于****年预算费用**万元。”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开标地点改为投资大厦三楼开标四室。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