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东源县涧头镇洋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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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东源县涧头镇洋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东发改函[****]**号立项批准建设,已完成施工前期的工作,现决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东源县涧头镇洋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工程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包括污水处理与收集工程,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m*/d,配套敷设污水管网工程*.*km,建设*×*×*.*m*/个的垃圾收集池*个;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三)工程地点:东源县涧头镇洋潭村。(四)工期要求:***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六)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投标报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收联合体报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以上的职称。三、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收款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注:(*)以上资料用A*纸复印后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投标资料原件在符合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招标报名、符合性审查通报会和开标会)等,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一人一岗)参加,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投标企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户名: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广东东源******涧头支行,账号:**** **** **** *****),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五、符合性审查*、招标人于****年 * 月 ** 日下午*:**时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分别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规定内容为准)。*、各法人代表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年 * 月 ** 日下午*:**时前到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符合性审查情况通报会并购买招标文件,迟到或不参加者视为弃权。七、本次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东源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八、投标人须知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提供东源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九、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月 * 日至 * 月 **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下午*:**-*:** *、报名地点: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曾 生 联系电话:****-*******招标单位: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欧 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东源县方正建设******联系人:陈 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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