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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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M-****-**-****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范围:道路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号。*.*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号)。*.*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号联系人:韩志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号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电话:****-********、********监督人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