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长春大学教学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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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本中心于 ****年 * 月 ** 日发布了长春大学教学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又于*月**日发布了本项目第十包暂停开标的变更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_XM_*)第一章第五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一、变更的事项、内容:*、第十包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变。*、第十包延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不变。二、项目联系人:罗忠凯联系电话:****-********三、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大学地址:长春市卫星路****号联系人:李春峰联系电话:****-********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年*月*日项目经办人:于涛处室负责人:苏晓平分管主任:王青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