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平原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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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名 称:平原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华春建设******联系人:刁先生 电 话:***********邮 箱:****** 地 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衢路与晶华路交叉口路东***米路南二楼东首三、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平原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ZHC-*******四、采购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为平原县公安局车辆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货物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本项目共分为 * 个分包。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具有提供项目采购货物及实施服务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具有车辆销售代理权限;(*)具有满足本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时 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地 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交资源交易报名窗口(平原县桃园大道北开发区管委会院内东楼)*、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份(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报产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拟报产品*C认证证书。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七、谈判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下同)。*、谈判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谢绝邮购。八、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十、 十、监督部门: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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