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清丰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业务用房施工项目澄清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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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业务用房施工项目”已于****年*月*日 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并于当日在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澄清修改: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应的也修改。二、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等其他内容不变清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