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禹州市颍河上游项目区2014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三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禹州市颍河上游项目区****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三次)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准时召开。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禹州市颍河上游项目区****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三次)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大写:叁万捌仟捌佰零贰元捌角叁分 小写:*****.**(元) 拟派项目经理:王峰证书编号: 豫************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B{****}*****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大写:叁万玖仟叁佰壹拾元贰角伍分 小写:*****.**(元) 拟派项目经理:徐启文证书编号: 川************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水川安B(****)*****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叁拾伍元肆角肆分 小写:*****.**(元) 拟派项目经理:张志虎证书编号: 豫************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B(****)*****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 月**日至****年* 月**日四、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电 话:****-*******县水行政监督部门:禹州市监察局驻水利局监察室电 话:****-*************联系方式招 标 人:禹州市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局 地 址:禹州市城东新区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号发展大厦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