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拟对海盐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盐县区域(武原片区)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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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污染防治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海******海盐县区域(武原片区)防洪排涝工程海盐县武原街道及秦山街道,主要位于南台头河、盐平塘、酱园港、武通港、大麻泾港、三里桥港和前哨泾等边界河道海******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海盐县区域(武原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和秦山街道,工程任务以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工程拟在南台头河、盐平塘、酱园港、武通港、大麻泾港、三里桥港和前哨泾等边界河道沿岸新建或加高加固防洪堤(墙),堤防共长**km,并需在沿线口门处新建(改建)节制闸共**座,新建(改建)排涝泵站共***m*/s;并通过河道沿线景观、绿化改造,改善沿线河道生态环境;达到改善民生、保障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防洪标准为**年一遇洪水位,排涝标准采用**年一遇**小时暴雨一日排出。本工程永久占地为围堤堤脚至河岸范围内、水系沟通及水闸、闸站占地,共占地***亩,其中建设用地为**亩,其余为耕地。施工临时占地***亩。工程计划总工期为*年,估算总投资为******.**万元。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进行公告等;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运,生产废水修建沉淀池、隔油池和上清水回用;固体废弃物清运妥善处置;设置声、景观围栏;基础设施需与相关部门协调等措施。营运期: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随意倾倒垃圾。本次调查共发放团体调查表**份,个人调查表**份,实际收回并有效的团体调查表**份,个人调查表**份。根据调查结果统计,大部分被调查者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