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新会区惠康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的澄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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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发布的新会区惠康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项目编号:XH****-***)招标公告,因招标公告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 投标人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于****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楼、会城振兴二路**号)报名。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提供****年*月份的社保证明文件。澄清/更正为:*. 投标人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于****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楼、会城振兴二路**号)报名。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提供****年*月份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及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及修改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号三楼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编:************二○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