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乌苏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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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乌苏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人:周刚联系电话:***********二、评价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国环******(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评中心)单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号联系人:沈明霞联系电话:***-******** 邮编:******邮箱:********@qq.com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乌苏化工园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主要为受规划建设影响的乌苏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乌苏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附近居民、关心规划实施的社会公众和行业专家。(*)主要事项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② 提出对本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提出对本报告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相关工作人员提出质疑。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以电话等形式咨询或口头向上述相关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将书面意见递交至单位门卫处或联系人本人*、以信函形式(含电子邮件)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五、公示时间和简本查阅凡对该规划建设感兴趣的社会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日内,到新疆环保厅网站下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至乌苏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查询报告简本。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不少于十日,自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南京国环**********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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