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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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发改投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运城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装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装饰工程*、项目地点:新绛县新城区峨嵋街北*、项目规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范围内的室内外装饰工程*、招标范围:清单内的全部装饰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次招标额为***.****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计划工期:*个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地 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写字楼西二楼)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 点:运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携带:①若法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资质证书(副本);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⑧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⑨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⑩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述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份报名后留存。一份交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交新绛县******。*、报名后到项目所在地(新绛县)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于开标前递交。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 行 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绛县招投标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绛县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分公司联 系 人:景女士 联 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