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关于“碧水蓝天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及外装工程”变更说明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我公司组织的“******厂区规划设计及外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CJFZB-****-****)”,针对项目说明,现作如下变更说明: 原招标公告: 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企业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 *、标段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丙级资质。标段二、标段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现变更为: 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企业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