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洋坪镇鑫苑小区住宅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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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洋坪镇鑫苑小区住宅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远安县洋坪镇鑫苑小区住宅楼改造项目工程,已由远发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受远安******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施工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远安县洋坪镇 ,建筑规模约:****.**平方米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清单,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 企业;*.*、供应商必须执有经工商、税务、建设等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且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北京时间),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在湖北******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份)购买招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壹万元整),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潜在投标人在****年*月**日下午*时**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保证金,其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保证金在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日内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将投******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开户行:******远安鸣凤支行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咨询电话:****--*******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承担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远安县政府门户网、远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年*月**日。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远安******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室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号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号联系人:赵燕 联系人:向阳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