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信号灯(ZZC2015-J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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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信号灯项目的采购公告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申请采购的信号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谈判文件编号:ZZC****-J***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购置的交通信号灯项目。数量:*套。采购预算:**.**万元.三、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应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资格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未在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到市民服务中心*楼A区***室登记注册。联系电话:****-********,联系人:杜文谨。五、采购文件领取信息: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的每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领取截至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只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A区***室;谈判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谈判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联系人:陈瑞春联系电话:****-********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