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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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 ****XSZFCG***G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公路标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热熔标线等采购三、补充事项: 招标编号:****XSZFCG***G*、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有冲突,现统一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得*分(分公司必须工商注册一年以上,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象山地区有划线施工队伍的另加*分(有相应的资料证明,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现修改为:*******得*分(分公司必须工商注册一年以上,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象山地区有固定划线施工队伍(*人及以上)的另加*分(根据社保缴纳证明一年及以上,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标段二中的清单: 面积(m*)单价(元∕m*)金额(元)划线*****m***元∕m*除线*****m***元∕ m*合计金额现改为: 面积(m*)单价(元∕m*)金额(元)划线*****m***除线*****m***合计金额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特此公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敏霞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附件:***G公路段、交警大队标线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