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公安厅2015-51(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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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年*月**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安厅****-**(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 (项目编号: GPCGD******HG***F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采购文件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数量更正为*台。其它地方相应修改。(二)更正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传真:***-********)。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注:本项目更正公告期限为自本更正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三)我单位已收到GPCGD******HG***F更正公告*。签收处: 公司盖章: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唐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杨先平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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