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济宁市环保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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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号邮编:******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吨中性脱墨剂生产项目嘉祥经济开发区济宁生物产业园济******北******项目以十八醇、硬脂酸、脂肪醇聚氧乙烯醚为原料(外购),经加热混合、自然冷却、出料及包装工序,年产中性脱墨剂****吨。一、项目区要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m*/a)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二、生产车间加热混合和自然冷却工序处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要采用多种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环境与卫生管理,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出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袋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