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心理辅导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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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心理辅导辅助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 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 具备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具备近一年内普教行业类似项目业绩及实施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至少*项;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在上海地区具备固定的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心理辅导辅助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QPSYXXCG****-***)*、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主要为青浦区实验小学采购心理辅导辅助系统。
采购范围包括:上述采购内容所涉及的系统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供应商须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漏报及少报,具体技术要求及配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交付日期: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付地点:青浦区实验小学。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在本市具备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具备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可于****年* 月** 日上午*:**—**:**,下午**:**—**:**,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进行现场验证。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青浦区万寿路**号二楼会议室*、开标地点:青浦区万寿路**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如需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踏勘。
(*)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下午**点整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青浦区青湖路***号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号九润商务大厦***-***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老师联 系 人: 杜营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