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指挥中心首长室弱电改造项目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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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指挥中心首长室弱电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供应商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系统集成商,如果是系统集成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指挥中心首长室弱电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C-CG******** )*、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在原有音视频系统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改造升级,对部分已坏设备进行更换,对好的设备进行除尘、维护保养、软件升级,最终使系统重新焕发青春,以满足分局日常各种大小型会议的使用。*、交付地址:江苏路***号**楼会议室(******)*、交付日期:****年*月**日(周二)下午**点(北京时间)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年*月**日(周二)下午**点(北京时间)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江苏路***号**楼会议室(******)*、谈判地点:上海市江苏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当面将纸质报价文件提交至代理人员。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自带*G/*G上网卡,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闵行路***号地址:江苏路***号**楼邮编:******邮编:******联系人:陈程联系人:许义雯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