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太原铁路局关于立式车床、智能立体仓库设备、叉车等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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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太原铁路局关于立式车床、智能立体仓库设备、叉车等项目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TWZ ****-G ***号)变更如下:第四条 投标人资质要求第*款“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变更为:“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款“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附近两年合同复印件”变更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其他事项均以《太原铁路局关于立式车床、智能立体仓库设备、叉车等项目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TWZ ****-G ***号)为准。太原铁路局机务专项采购小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