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鼎策公司 苍梧县六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部分采购(鼎策-2015-029)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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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邵燕文 联系电话:****-*******地址:龙圩镇龙城路**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城东路**号首层三、项目名称:苍梧县六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部分采购四、项目编号:鼎策-****-***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八、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九、评标结果:中 标 人:******地 址:南宁市科园大道**号南宁高新区软件园二期*号楼三楼***号房中标总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交 货 期:****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评标委员会成员:邵燕文(业主评委)、欧红涛、黎虹、伍国辉、黎志坚十、公告发布媒体: 十、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十一、说明:*、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受理:广西******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城东路**号首层联系人:霍先生电话(传真):****-******* *、 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