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新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项目道路照明工程(二次设计)GXXMGL-ZB-(CW)2015434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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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苍梧县新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项目道路照明工程(二次设计)GXXMGL-ZB-(CW)*******中标公告一、招标人:苍梧县龙城******地址:苍梧县旺甫镇工业大道联系人:杨干雄 联系电话:***********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地址:龙圩广场一路**号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苍梧县新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项目道路照明工程(二次设计)四、项目编号:GXXMGL-ZB-(CW)*******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六、报名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七、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八、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九、中标结果:中标人:******地址:广西北流市一环北路****号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CHINESENUM* 叁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元)注册建造师:莫柱泉 注册证编号:桂************工期:**日历天 承诺质量等级:合格评审小组:陆朝文、甘叶洁、杨干雄(业主评委)十、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质疑受理:广西建设工程******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号 联系电话:****—*******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十一、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广西建设工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