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铜沟-芦草沟一带铜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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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年*月**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铜沟-芦草沟一带铜矿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材料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铜沟-芦草沟一带铜矿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方位**km的铜沟-芦草沟一带。项目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矿区距兰新铁路盐湖车站约**km,与乌鲁木齐市中心公路运输里程为**km,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管辖。*、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开采量*万t铜矿石(***t/d),产品为铜金矿。矿区占地面积为*.****km*。开采标高范围为:****m至****m。开采范围为芦草沟矿区范围内的*个铜矿体,项目设计采用竖井+平硐+溜井开拓方式及地下开采方式,浅孔留矿采矿法开采倾角**°以上的矿体,留矿全面法开采倾角**°以下矿体,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各中段为先上盘、后下盘的开采顺序,中段内采场采用后退式回采。矿山服务年限*年**个月(*.**年)。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废气矿石和采矿废石在装车和卸车时由于落差撞击会产生扬尘,影响范围主要为装车点附近,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只限于局部范围内,对该区域范围内的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废石堆场扬尘取洒水降尘、压实、大粒径废石覆压等措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项目周围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矿山爆破过程随着岩石的脱落产生粉尘,本项目爆破次数少,瞬时产尘量较大,污染物瞬间排放,浓度高峰值持续时间短,其产生的粉尘影响范围小,主要在矿道爆破点周围,其影响时间也较短,在重力作用下,大部分粉尘会落在矿道内,其余则由通风系统带出,凿岩、爆破时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柴油燃烧废气产生量不大,且本项目地下开采配有采场通风系统,有利于废气扩散,废气可通过采场天井回到****中段平巷(回风巷道),通过回风巷道由主扇抽出地表,通过外部大气扩散稀释,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废水矿山生产废水,主要为凿岩废水,矿井涌水等。凿岩废水、矿井涌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降尘;项目区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矿区的道路抑尘和矿山绿化,符合环保要求;春季融雪和夏季降雨会对废石场形成冲洗和淋滤,淋滤水的会含有较多的悬浮物,由于矿区所在地降雨量小、蒸发量相对较大,淋滤水在沟谷内经过一定距离的径流后蒸发,废石场外设置截水沟,阻止了外围流水对废石的冲刷。噪声采场噪声主要来自矿山因使用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凿岩打孔设备、运输车辆等)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以及矿山因使用炸药爆破,产生冲击波引起矿山震动。本项目为地下开采,使用的炸药量较少,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大部分被矿山岩体吸收和阻隔,加之爆破噪声源距离项目区内及周边噪声敏感点距离较远,地表又有山体阻隔,经衰减后的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又因矿区远离城镇、居民点,均为白天生产,因此噪声主要影响采场作业人员,而对项目区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固废矿山掘进开采过程中废石总量为*****t,全矿设两个废石场,废石场的容积满足排弃废石的需求。掘进开采废石堆放于项目区废石堆场,待闭矿后将废石场废石综合利用及时回填地下采空区,废石综合利用率较高;项目运营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kg/d(*.**t/a)。结合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本项目矿区设置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办公区垃圾池,定期送至项目生活办公区西侧**m垃圾掩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生态环境本项目矿山建成后破坏山体及土地,主要分布于采矿场、废石场、矿部生活办公区域、工业广场等区域,治理工程须将矿山的完整性及岩体的稳定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减少污染及地貌景观恢复作为首要任务,不应产生新的危及社会、自然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隐患。(*)采矿场矿山开采期间严密监测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岩层稳定性状况,出现裂缝及塌陷坑时待其稳定后采用人工方式及时回填处理,回填料采用废渣石回填,矿山闭矿后利用人工机械进行回填处理,并播撒草籽,尽量达到与周围地形地貌相协调。采空区处理时,若采空区过大,顶、底板围岩不好者,采空区采用下中段掘进废石进行回填,或崩落顶板岩石充填采空区。(*)工业广场矿山开采期间工业广场矿石及废渣石严格按设计堆放至指定堆场,堆放时顺坡堆放,进行平整、压实,在堆放废石期间对于具有威胁的废石进行处理。矿山闭矿后拆除地表建筑,建筑垃圾利用人工清运回填至预测塌陷坑及封堵井硐口,平整场地,使场地坡度基本达到原有地形坡度并进行播撒草籽,对废渣石堆放场进行铁丝网围栏警示。(*)生活办公区矿山闭矿后拆除办公生活区地面矿建设施,产生的废弃物利用装载机挖装、自卸汽车拉运,回填至采空区或地面塌陷坑,平整场地,最终保持场地原坡度小于**°,恢复至原有的土地利用状态并播撒草籽。(*)垃圾填埋场矿山闭矿后待地面建筑设施拆除产生建筑垃圾清运回填完毕后,利用垃圾填埋场地周边的废弃土覆盖在填埋区,平整场地,最终保持场地原坡度小于**°,并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进行封场处理,恢复至原有的土地利用状态后播撒草籽。(*)爆破器材库矿山闭矿后拆除爆破器材库地面矿建设施,产生的废弃物利用装载机挖装、自卸汽车拉运,回填至采空区,平整场地,最终保持场地原坡度小于**°,恢复至原有的土地利用状态并播撒草籽。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为铜矿开采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保证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矿区“三废”达标排放,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的项目是可行的。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工作内容(*)项目公示: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评价单位、咨询方式等信息。(*)问卷调查: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和居民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调查对象为项目厂址周边单位、居民。*、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乌鲁木齐达坂城区达坂城镇达坂村联 系 人:宋经理联系电话:***********评价单位:新疆天******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盈科国际大厦B座**层****室联 系 人:刘锡萌联系电话:****-*******传 真:****-*******邮 箱:lxm***@sohu.com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否同意项目建设;**、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内容至发布之日起,在**个工作日内有效。请在次段时间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