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医用净化过滤器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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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医用净化过滤器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NBITC-********G磋发布日期:****年*月**日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受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委托,曾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因招标未能成功,现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的产品。一、项目内容:子包仪器设备名称数量预算一医用净化过滤器*批**万元*二、合格的供应商的资格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四、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标书地点:*********室。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于****年*月*日**时**分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新住院大楼一楼休闲吧,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被拒收。六、磋商时间和地点: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新住院大楼一楼休闲吧开始。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参加。七、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成功。*)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八、采购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地址:宁波市兴宁路**号联系人姓名:藏建英电话:****-********九、招标代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com联系人:史涛董初林张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