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S202(07省道)乍王线南湖新丰至七星段2015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病害处治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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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S***(**省道)乍王线南湖新丰至七星段****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病害处治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局以嘉公路复[****]***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区配套,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区路政管理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S***(**省道)乍王线南湖新丰至七星段,起点为新丰,终点为七星,实施桩号为K**+***~K**+***段,路线总长**.***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路面病害处治、沿线交安设施工程,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个标段*.* 技术标准: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 计划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年。*.* 质量目标: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企业;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标段招标的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更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到******(嘉兴市中山西路***号兴业大厦西***室)领取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场路***号蒋水港桥西侧)。*.*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授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公布。*、联系方式招标人:嘉兴市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区路政管理大队)地 址:嘉兴市双溪路****号邮 编:******联系人:姚霞霞电 话:****-********传 真:****-********招标代理:******地 址:嘉兴市中山西路***号兴业大厦西***室邮 编:******联系人:章先生电 话:****-********传 真:****-********嘉兴市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区路政管理大队)****年*月**日资格审查最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