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GZGC2015162赣州开发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华昌路-华坚路) 补充修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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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本工程原招标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面层及基层、********cm路缘石和树池,其余内容不变。本工程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元,调整后的要约价为*******.**元。招标人已将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查看并下载,并以此次公布的为准。二、由于要约价调整,所以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应修改为:*.*万元,其余内容不变。此前已按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三、由于本工程招标范围有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第十点“违约管理”第*点中的第(*)、(*)条款相应取消。招标文件中其余关于绿化工程、照明工程要求的内容也相应取消。四、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总工期不变。五、若投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本次招标控制价或要约价存在编制误差,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下午**:**之前以不记名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出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代理(电子信箱:******)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控制价或要约价总价及单价误差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发现确实存在误差,则招标人将修改后的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总价及单价以答疑方式重新公布;招标人将于****年*月*日答复,答复将形成答疑纪要的形式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各投标人应自行前往查看。答疑纪要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