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20150830 疏附县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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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附县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根据相关文件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疏附县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疏附县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招标单位:疏附县旅游局联 系 人:曹 瑾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业******联 系 人:谢 静 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 疏附县纪委监察局,疏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 疏附县乌帕尔乡 四、项目概况:工程名称:疏附县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游步道****米,停车场****平方米,生态环境整治****平方米,旅游服务设施(标示标牌、园亭、木屋、景观小品、垃圾箱、坐凳等),给水管线及取水首部设施和蓄水池,排水管线、化粪池、电气工程(箱式变电站*座)、地埋电缆****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六、资金来源和投资额: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总投资约****万元。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年*月**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年*月 * 日 报名时间: 上午: **:**-**:** 下午:**:**-**:** 八、报名地点: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疏附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三楼)九、投标人合格条件(原件当面备查,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留存):*、投标申请函(投标介绍信),投标报名所需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进疆备案书。*、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该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则必须为投标书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可更改。如确需改变,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向交易中心提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征得交易中心同意之后方可更改,否则投标书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近*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规模和性质的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五方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信誉要求:近三年不存在无违反合同、拖延工期的情况(以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拒绝报名)。【申请表在疏附县交易中心网站(地址:http://***.******.***)的《下载中心》菜单处下载】。*、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疏附县纪委监察局, 疏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十三、本公告在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喀什地区建设局网站上同时发布。疏附县旅游局 新疆智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