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55寸大屏幕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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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中******受委托,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寸大屏幕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室外电子大屏幕的制造厂商或最终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代理商。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注:投标单位所投室外电子大屏幕控制电脑必须在《政府节能清单》第十七期(正式稿)目录中;。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寸大屏幕*、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采购内容:**寸DID拼接屏(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投标人应是室外电子大屏幕的制造厂商或最终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代理商;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弄A*楼****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弄A*楼****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标书费每本***元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沪中****** 地 址: 上海市奉贤区宏伟路**号地 址: 陕西北路***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丁辉联 系 人: 张云峰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