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形象片拍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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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C****中共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形象片拍摄(项目编号:******C********C****)更正公告受中共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委托,天津******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形象片拍摄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 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形象片拍摄*.采购项目编号:******C********C*****.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 更正事项和内容: *.原公告第五条第*款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现更正成: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采一凡*.联系电话:***-********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号海泰大厦*.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倩男 ***-********五、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电子邮箱:wanze****@***.com*. 传真号码:***-********转****六、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和天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中共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的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形象片拍摄(采购项目编号:******C********C****)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表示确认。传真电话:***-********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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