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东电三公司烟塔公司绥化项目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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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致:(投标供应商单位)招标人******(******),拟对绥化热电工程施工用粉煤灰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诚挚邀请贵单位参与此次招投标采购活动,且按此次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书和有效提交报价单。⒈ 本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受邀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年*月**日前,登录(http://***.******.***.cn/)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外部门户供应商客户端,依招标采购内容下载有效招标文件。⒉本次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本次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条规定时间有效。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集采平台(http://***.******.***.cn/)外部门户供应商客户端。⒋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向招标方查询:联系人 徐连伟 电 话 ****-******* ***********传 真 ****-*******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号邮 编 ************集中采购工作组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本******集中采购工作组统一招标管理⒉ 招标单位:******⒊ 招标编DDYTGS-HW-XMZC-DDYTGS-****-***⒉⒈工程项目绥化热电联产⒉⒉项目地点:绥化热电厂⒋ 合同名称******施工用粉煤灰采购合同书⒊⒈招标范围⒌ ⒈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共设*个标段,投标报价同时进行;⒍ ⒉粉煤灰, 详见《货物订货明细表》。⒋资金来源招标人获得业主的材料款⒋⒈投标货币:人民币/元⒌材料预付款无,(详见第四部分⒌⒉款)⒍货物采购形式⒍⒈应用集采平台,实时网络在线(竞价)招投标全过程管理;⒍⒉本次集采平台货物招标采购立项为”工程询价采购”方式。⑴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选定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接到邀请者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邀请招标采购应当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选择邀请符合条件的(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或承包商作为潜在的投标人,被邀请的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竞争,最后通过一定的评标方法选出中标供应商;⑵公开招标采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向社会公众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周期需满足法规要求;②不确定供应商均可通过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对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后报名参加投标活动(评标前需完成申请供应商的资质审查);③评标专家选定增加随机抽取模式;④开标时各投标商报价默认公开;⑤评标周期不能超过*个工作日;⑥必须向社会公众发布中标公告,且公示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⑶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两家以上供应商或承包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与邀请招标采购的操作基本一致,区别是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而邀请招标采购只提供一次报价的机会;⑷货物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应商或承包商(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平台允许每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在投标时提出一个报价。在询价大厅中,可以进行多轮还价和报价;⑸货物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采购原合同金额**%以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在询价过程中可以与指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多轮还价与报价,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的采购方式;⑹货物延续采购,是指在原采购协议的基础上,不改变原协议采购单价,增加部分采购明细的一种增量式的采购方式。目前要求累记延续采购量不得超过原采购量;⑺货物框架协议订单采购,在制定年度、季度等采购计划后,采购方可发起合同类型为框架协议的采购项目,由投标方参与投标,经评审定标后生成与中标人签订的框架协议;在签订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方可采用“货物框架协议订单”采购方式,按照协议的供货范围及约定直接向协议供方下采购订单,发送给供方确认,经供方确认订单后,采购订单完成。⒎招投标时间表⒎⒈发放招标文件日期:以此次招标采购项目集采平台设定时间有效;⒎⒉投标截止日期:以此次招标采购项目集采平台设定时间有效;⒎⒊开标、评标日期:以此次招标采购项目集采平台规定时间有效。⒏投标人的资格⒏⒈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并为独立法人实体;⒏⒉具有进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负责主要材料生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能力、现场处理能力及丰富的产品调试经验;⒏⒊通过健全合格的三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格评审;⒏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⒏⒌具备招标人认可的权威部门颁发的专用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件;⒏⒍具备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近期有效合格检测报告;⒏⒎******货物招标采购管理程序及各种规章制度;⒏⒏自愿申请集采平台账户及密码,******集中采购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单位;⒏⒐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⒐投标书的递送⒐⒈本次活动通过集采平台,按招标文件预定时间进行在线公开招投标采购管理活动;⒐⒉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书电子版一套,按商务标(不包括投标报价单)和技术标(含偏差表)两部分内容分别编制独立文档,依据集采平台管理办法,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进行有效投标、开标、评标和预中标管理;⒐⒉⒈供应商首次投标报价明细需单独加密上传至供应商客户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⒐⒊集采平台进行开标、评标过程中设专人主持管理,专人监督,如果投标人没按主持人要求,私自解密公开投标价格,属违规行为,按无效标处理。⒑集采平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⒑⒈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⒑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⒑⒊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⒑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⒑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⒒集采平台招投标采购管理条件要求⒒⒈******具体需求采购计划,通过集采平台进行货物采购立项;⒒⒉邀请合格供应商同意登录集采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自备已自行申请集采平台的招投标CA证书密钥(如需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⒒⒊依据此次招投标管理办法,针对货物招标采购方式(见第二部分*.*款之规定),于规定投标报价截止日期登录集采平台,实时在线公开进行招投标管理过程;⒒⒋******招标采购原则和供应商投标报价等综合信息内容,由公司评标委员会专家在线对各供应商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标打分,其评标结******相关部门领导审核确认预中标单位;⒒⒌其******招标管理(暂行)规定》(东电三法律[****]**号)。⒓集采平台招投标采购管理定标原则⒓⒈在满足竞价采购产品的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中标,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按投标报价时间先后顺序定标;⒓⒈⒈以供应商的最后有效报价时间作为参加此次竞价投标的有效时间顺序排名;⒓⒈⒉根据供货商的产品性价比以及新产品推广应用证书(省部级以上鉴定机构)而报出一定的价格偏离,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投标报价的厂家资质、货物质量、价格、******集中采购工作组推荐为预中标单位;⒓⒈⒊如果供应商报出最低价或最高价远远背离市场价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情况时,该供应商报价无效,不予中标;⒓⒈⒋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之内签订合同;⒓⒈⒋⒈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⒓⒈⒋⒉当首选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时,经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组讨论合议后由第二位候选供应商顶替,依此类推;⒓⒈⒋⒊中标人在集采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合同谈判,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⒓⒈⒋⒋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分包。⒓⒉参加竞价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网上竞价投标无效,可撤项,另可根据实际情况改用其他采购方式再进行招投标采购管理活动;⒓⒊招标人使用单位因后期产品质量或其它原因与供应商发生纠纷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⒔集采平台招投标采购管理实现有效管控监督⒔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供需双方是平等互利的关系;⒔⒉具有招投标监察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可实时在线集采平台,对招投标竞价采购信息的监督进行全过程管理,其职能单位或部门有:⒔⒉⒈******领导;⒔⒉⒉******生产管理处;⒔⒉⒊************领导;⒔⒉⒋******领导;⒔⒉⒌******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⒔⒉⒍******纪委(监察室);⒔⒉⒎******综合办公室(审计);⒔⒊供应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纪委(监察室)和综合办公室(审计)部门提出异议,报中能建集中采购工作组进行有效监督管理。⒕集采平台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法律责任⒕⒈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采购无效,并按合同约定处罚,直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⒕⒈⒈提供虚假资质,采用欺骗手段获得网上竞价合格供应商单位资格的;⒕⒈⒉投标报价虚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它供应商的;⒕⒈⒊进行有效投标且中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必要时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以下的罚款;⒕⒈⒋******相关部门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⒕⒈⒌******有关规定的。⒕⒉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由公司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⒕⒉⒈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⒕⒉⒉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⒕⒉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⒕⒉⒋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⒕⒉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⒖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必要时处以中标项目金额的*‰以上**‰以下的罚款。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⒈ 定义⒈⒈项目法人:张子龙⒈⒉招标人:******⒈⒊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工作组评标委员会⒈⒋甲方:******⒈⒌乙方:中标单位供应商⒈⒍工程设计单位: 黑龙江省设计院⒉工程概况⒉⒈资金来源:见第二部分 第*条⒉⒉工程规模:见第二部分 第*条⒉⒊工程地址:见第二部分 第*条⒉⒋交通运输:公路、铁路⒊招标范围详见合同标的(第四部分 第*条)⒋招标文件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包括与本招标文件有效的传真件、电子邮件等资料),都是此次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⒌投标文件⒌⒈投标文件的组成;⒌⒈⒈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所有文档中包含的有效影印件均为彩色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具体如下,第*部分 综合(商务)部分⑴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⑵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⑶企业资质(或备案)、信誉等级;⑷企业银行资信证明;⑸投标人承诺函,对本次投标的确认及响应程度;⑹合同条款承诺函,投标单位接受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款;⑺分包商最终放弃留置权证书;⑻近年企业业绩、用户反馈意见、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文件资料;第*部分 技术部分⑴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组织供应能力、人员等);⑵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审核通过证书;⑶产品质量承诺、质量政策方针;⑷企业生产技术能力(生产规模、机械设备、检测仪器);⑸产品工艺水平,包装、运输及储存;⑹近期产品型式实验、检验报告(企业标准产品要有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鉴定证书);⑺产品交货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投标人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支持,具备快速反应解决方案能力)。第*部分 其他偏差表(可选或其他内容);第*部分 合同标的报价表⑴集采平台投标报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有意拖延报价时间或下线(离开)集采平台网络,否则按自行撤项处理,不予中标;⑵在集采平台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对《货物订货明细表》中的采购产品,按标段分类进行多标段或单标段报价选择,但对于所选单标段内的货物,供应商必须及时填报上传全部货物价格结果,如缺项填报或均不报价,按供应商自动撤项处理;⑶按集采平台主持人响应条件要求,供应商实时在线单独提交上传有效报价结果;⑷按集采平台主持人响应条件要求,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果为此次投标活动的最终有效报价结果。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⒈合同书甲 方:******乙 方:中标单位供应商⒈⒈下列文本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⒈⒈⒈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及其附件;⒈⒈⒉乙方中标的投标书(不与招标文件相抵触的)的有效部分;⒉ ⒊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文档资料。⒊ 同标的⒋ ⒈本合同所订购的材料将用于(绥化热电厂)施工项目。乙方必须以施工图(设计)及本合同质量技术条件为依据,提供合格产品。⒉⒉乙方负责材料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绥化项目经理部⒉⒊货物订货明细表(见附件)。⒊供货方式⒊⒈本合同供货数量以甲方的项目经理部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的进货数量为前提,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开具收料凭据为准。⒊⒉供货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指定最佳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⒊⒉⒈甲方指定接货地点:同第二部分 第⒉⒉款。⒋合同价格⒋⒈本合同暂定材料总价格(人民币大写):___万元。⒋⒈⒈材料单价包含材料的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税费、产品资料费、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总和,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做任何调整,即闭口价。⒋⒈⒉本合同若因其他(第四部分第⒍⒊款)原因,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货物订货明细表》中的订货量,则合同结算总价作相应变动。⒋⒈⒉⒈合同结算总价=材料单价×施工现场甲方实际验收合格量。⒋⒉如若甲方终止合同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乙方在**天内向甲方提交执行该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有效凭据且甲方尚未付款的结算单,待甲方审定后决定是否进行后期结算工作。⒋⒉⒈乙方必须将所发生费用产品的相关资料文件一并交与甲方,这是乙方取得货款的先决条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货款结算工作。⒌结算方式及期限⒌⒈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到货数量的国家统一专用普通税务发票,甲方根据材料复检合格报告所确认的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依据,并依照(第四部分第⒌⒉款)约定的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⒌⒉结算期限:乙方依据甲方的施工方案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材料的全部供货流程完毕,甲方在施工现场收到材料并验收合格,待该工程竣工且经甲方(或业主)验评合格后付材料款全部的**%(亦可根据业主拨款的具体情况,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分批付款比例,但不得超过暂定材料货款的**﹪),留**%的质量保证金;自本工程竣工至该电厂机组运行***小时后一年整,工程无因材料原因所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即可付清余款,但材料后期质量责任仍执行工程设计(或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要求。⒌⒊结算(付款)单位:本次所订购材料的甲方施工使用单位绥化项目经理部。⒍交货⒍⒈交货事宜:合同材料的交货事宜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乙方依据甲方的施工方案无条件负责全部材料的供货至现场流程,直至甲方(或业主)验收合格后为终止供货条件。⒍⒉合同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同时,乙方应将该批货物的清单及技术质量等相关文件一同交给甲方,甲方在材料初检合格后给乙方开具货物收料凭据(供需双方经手人签字有效),作为日后的结算依据之一。⒍⒉⒈货物收料凭据日期可作为本合同将来计算迟延交付货物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有效依据。⒍⒊存在下列原因时,甲方可增加或减少《货物订货明细表》中的任何项目或终止合同执行,但要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此种情况下,不算甲方违约,免除甲方责任。⒍⒊⒈因施工方案改变或工程设计变更。⒍⒊⒉依业主(或设计院)要求。⒍⒋供需双方如果遇到其他情况,确实需要变更交货时间的,须在双方约定交货日期前**天通知对方,并且要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⒎对合同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⒎⒈双方交接后**个工作日内,如果发现合同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在妥为保管的同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⒎⒉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材料质量负责的责任。⒎⒊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⒏包装标准⒏⒈乙方负责全程监督、管理物资运输过程,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所造成标的物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部承担。⒐质量技术标准及验收方法⒐⒈质量技术标准⒐⒈⒈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业主或设计单位确认的标准要求。⒐⒈⒈⒈乙方须提供该产品执行的相应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条款。⒐⒈⒉乙方必须随货向甲方提供原始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周期内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两份,与出厂批次对应相符,并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无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新材料,应提供省部级以上单位的技术鉴定证书。⒐⒈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指导施工方法,******技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协助甲方顺利完成此次材料的合格验收过程。⒐⒉验收方法⒐⒉⒈质量验收方法:由甲方按合同的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现场统一验收。⒐⒉⒈⒈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甲方复检的,由业主、监理和甲方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取样,并应在业主、监理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报告由甲方存档。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⒐⒉⒉数量验收方法:由甲方进行货到现场数量验收,若现场验收数量与乙方发货数量不同时以甲方的现场验收数量为准。⒐⒉⒊甲方保留材料的质量保证验收权限,期间发生的任何调换、保修、维护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无条件的承担全部的责任与义务(包括材料后期质量责任仍执行设计或国家、行业、企业标准)。⒑安全责任⒑⒈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能污染大气、土地、人畜;并应提供相应的保证措施。⒑⒉乙方车辆和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执行业主、监理及甲方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全面符合甲方工作环境和作业流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要素原则。⒑⒊乙方对施工现场环境周围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⒒售后服务⒒⒈乙方对售后服务范围、目标要有快速的反应能力。在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提出的售后服务要求,第一时间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并承担一切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和民事责任。⒓违约责任⒓⒈乙方违约责任⒓⒈⒈乙方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时,须偿付逾期或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的合同材料的*‰日违约金收取)。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因此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与第三方的合同所造成的损失)。⒓⒈⒉乙方所交付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型号、材质、质量标准及要求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超过约定的交货期限,按逾期交货处理。⒓⒈⒊对于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交的材料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包括甲方未验收合格的材料),甲方不予保管。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⒓⒉甲方违约责任⒓⒉⒈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⒔保险⒔⒈乙方需对合同材料及******进行投保保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⒕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⒕⒈本合同一经签约,双方(除本卷第⒍⒊款规定外)均不得擅自对合同作任何单方面修改。⒕⒉确实需要对合同进行变动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有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⒕⒊乙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施工生产要求,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一切合理要求(包括合同解除或终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带来的相应损失。⒖不可抗力⒖⒈合同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的价格。⒖⒉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二日内将当地地方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⒖⒊如果对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和验收等问题)。⒗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⒗⒈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包括甲方规定的质保期满后的合格验收、结清货款、诉讼理赔等)。⒗⒉本合同项下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不得提供给与供货合同无关的第三方。⒗⒊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通知或要求时,均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彩色影印件邮件、有效传真或特快专递等)递送给对方。⒗⒋本合同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到协议,由******住所地法院管辖。⒗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三份。⒗⒍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摘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号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以下内容由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属合同附件,与此次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⒈采购材料技术标准要求(如需要,请工程部提供);附件⒉采购材料安装施工生产标准要求(如需要,请工程部提供);附件⒊此次招标采购《货物订货明细表》。A标段 货物订货明细表项目名称: 伊春电厂新建冷却塔工程 联系人: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计划数量 综合单价 合同金额 备注* 粉煤灰 Ⅰ级 t *** * * * * 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 注,招标项材料采购说明:⒈投标报价前请联系施工项目部详细了解采购货物施工图概况。⒉集采平台货物编码繁多,如集采平台货物明细与此《A标段 货物订货明细表》有差异时,请以此表格货物明细进行投标报价为准。⒊如在集采平台投标报价的货物与实际采购货物明细存在背离时,按废标处理,不予中标,所发生一切问题责任均由投标人无条件承担。投标单位意见:按此次招标文件要求,所供货物满足工程实际设计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次材料的采购安装任务。投标单位名称(公章):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如需报名,请进入******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网址:htt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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