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国道324线增设交通配套设施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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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QG*******二、项目名称:国道***线增设交通配套设施工程采购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四、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原国家工信部或国家电子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五、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在“标书下载”专栏中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用中国移动电话号码购买招标文件(一个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直接从话费中扣除),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帐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 **** ****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联系电话:庄水国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上午*:**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账号:***************。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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