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韩城市龙门镇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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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龙门镇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韩城市龙门镇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韩城市龙门镇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C****-***-H 三、采购内容:电子警察(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陆拾伍万元整(******元) 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国、地税)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一级资质;外地企业须在陕西省公安厅备案;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书。 **.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谈判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时间); *.发售地点: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谈判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韩城市支行 帐号:******************* 用途栏注明:保证金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点**分前; 地点:韩城市财政局办公楼七楼开标室; 九、谈判大会时间:****年*月*日**点**分 ; 十、采购人: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李博健 电 话:****-******* 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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