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松江铜业实业有限公司弓棚子铜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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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弓棚子铜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哈******弓棚子铜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中环联(北京)******承担。目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了便于公众了解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哈******弓棚子铜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单位:哈******建设地点:宾县平坊镇弓棚子矿区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规模:采矿:铜、锌*万t/a,钨、钼**万t/a。选矿:铜、锌**万t/a,钨、钼**万吨/a。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本次改扩建继续利用原有井下开拓系统与井巷工程,选矿厂在原有工业场地内建设,尾矿库治理工程也在原有尾矿库区范围内进行,植被破坏量很小,水土流失也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问题。产生的环境问题以运营期为主,主要是生产排放的废气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可能对水体产生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备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地表水防治措施:新增钨钼矿石开采和选厂,增加新水量***m*/d,增加循环水量****.**m*/d,减少向外环境排水量**m*/d。所有生产废污水进入尾矿库,经过尾矿库过滤后回用于选厂,对地表水环境不产生影响。为了防止风险状态下尾矿回水进入地表水,在尾矿库初级坝下游***m处拟建拦截坝,减免风险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地下水防治措施:根据矿区水文地质资料、矿区多年开采实践证明以及对下游区居民用水户走访调查结果显示,本矿区矿井涌水量相对稳定,尚未造成下游区域村屯饮用水井水位降低,说明本矿山采选多年尚未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尾矿坝下回水池、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含食堂、洗浴、宿舍)、锅炉排水、化验室排水等收集池拟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渗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改扩建后,原有锅炉在现有陶瓷多管除尘器基础上增设一级除尘脱硫设施,除尘效率可达**%,脱硫效率可达**%,因此,锅炉烟尘、SO*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烟尘:**mg/m*,SO*:***mg/m*)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破碎、筛分车间更换除尘效率**.*%以上的CDD-***布袋除尘器、CDD-****布袋除尘器、DS****-**-GY烧结板除尘器,并且密封车间,外溢粉尘量很小,改善矿山环境空气质量。*、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改扩建后产生尾矿砂存储于尾矿库,废石存放于废石堆场,锅炉渣堆放临时堆场,定期出售筑路部门,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中,定期由科研村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噪声控制措施:噪声源主要来自矿石破碎、筛分车间及选厂内的球磨机、磁选机、浓缩机、泵类运转噪声以及锅炉房风机运转噪声等。噪声源均在较封闭厂房或车间内,通过建筑物阻挡,厂房外环境噪声降低,并且噪声源在***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钨钼选矿厂在原有工业场地内建设,尾矿库整治与矿建也是在原有征地范围内。现场踏查期间没有发现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本次改扩建对矿区地表植被与野生动物影响很小。根据现场踏查以及谷歌地图显示,矿区并未发现地面塌陷现象。根据矿石分布特征(高角度矿脉、宽度较窄)、围岩特征(新鲜、坚硬),不易发生地面塌陷现象。矿山多年绿化,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工程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本项目的建设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量,保证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预测表明:本项目改扩建后,矿山残余的矿产资源与伴生资源得以有效开发,避免矿产资源浪费,同时解决企业职工下岗问题,安定社会环境。由于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与优化生产工艺以及强化企业管理等手段,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大气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设备运转噪声在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理处置。工程运行整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同时引进循环经济理念,提高矿区资源利用率,减少矿区污染物排放,矿区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显著,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四、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主要征求矿区、下游区附近居民、各行业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途径:本公告公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公布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以下的联系方式提出意见。*、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哈******联系人:郑向勇 联系电话: ****-******** E-mail:zxy****@***.com环评单位:中环联(北京)******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 E-mail:zthjzx@***.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