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荆门市东宝区2015年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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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
荆门市东宝区****年市政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荆门市东宝区****年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荆门市东宝区。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主干路全长*.*km,次干路全长**.* km,支路全长*.* km、景观路*.* 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征地拆迁。东宝区路网是荆门城区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该项目路网的建设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实现城市现代化的需要,完善路网结构。
该项目为荆门市东宝区****年市政道路工程,计划工期暂定为**个月,即由****年*月至****年*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气
①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提供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提请排污申请。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③施工期间,项目占地范围靠近沿线近距离敏感点时边界应设置高度*.*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消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④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加强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管理,应及时清运;
⑥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⑦施工期间需要使用混凝土时,可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等。应尽量采用石材、木制等成品或半成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木制品切割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废水
施工人员租用沿线的民房后,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现有的废水处理措施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如需设置临时施工营地,则施工营地需设置化粪池和蒸发池分别处理粪便和餐饮废水,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得排入沿线水体,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和蒸发池覆土掩埋。
施工生产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的水可以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沿线水体。
(*)噪声
①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在靠近沿线外语学校等近距离敏感点附近路段应停止施工作业。
②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
③要求集中施工场地尽量远沿线居民点。
④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
⑤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规定要求。
⑥对于距道路很近而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重的敏感点,参照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对于需要安装通风隔声窗的敏感点在施工期就予以实施。
⑦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
施工时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应及时清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堆放或填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袋、废铁线、废钢材、废木料等生产废料应妥善安排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严禁将施工营地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直接在河边、湖边堆放。
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滤取后应及时收集,建议运到岸上作为路基填方的填料,或输送至本工程专门的弃渣场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气
强化拟建道路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废水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例如对于护栏(防撞栏)应采取加高和加固措施,同时应提高视线诱导标志的设置,以及照明设施、道路标志、路面标志和警示标志、限速标志或醒目的多条警示标线的设施设计标准。地方道路管理处应加强桥面排水系统和集水池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确保管道畅通,并对集水池内沉淀物进行定期清理外运,外运沉淀物不得随便丢弃在河道或河岸。
(*)噪声
对营运远期沿线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种植隔声林带的降噪措施。对沿线区域进行定期的噪声监测。
建设单位应配合规划部门,加强道路两侧的土地规划控制,在未采取措施前,道路红线两侧**米范围内首排建筑物不宜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
(*)生态环境
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期间在河道设置警示引导标志,及时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减少施工期风险事故发生率;加强危险品化学品运输管理,防范营运期风险事故发生率。制定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对于完善荆门市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学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的**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荆门市象山三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e-mail: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荆******
联系人:陈工
电话:****-*******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四条。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