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徐州市旅游局“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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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徐州市旅游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项目,预算金额约**万元,供应商拟定为南京中陆必得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理由如下: 按照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部署,*月底前需提交规划纲要,为了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年*月**日,市旅游局组织了由江苏省旅游局、江苏师范大学、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专家评审会。经评审认为,南京中陆必得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做过地市级类似的规划,对徐州市“十三五”期间旅游业发展的研究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操作性强,符合标书中对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所需要求,******符合条件,具有唯一性,最终确定由南京中陆必得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附:有关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南京中陆必得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国家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近年来,先后完成《华东片区红色旅游规划(****-****)》、《江苏环太湖旅游带发展研究》、《徐霞客旅游联盟总体策划》、《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山西省晋中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山西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常州市旅游发展规划》、《南通市旅游发展规划》、《沛县微山湖千岛湿地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等。 该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能结合国内外最新旅游发展趋势,对徐州市旅游业发展各项要素进行了比较认真的梳理和思考。特别是在空间指导、产业指导上均已细化到具体乡镇和具体项目的程度,显示出规划单位对徐州旅游业发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子课题的初步思路也体现了该院比较丰富的项目经验。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月,市旅游局已委托徐州市中******作为代理机构开展规划编制的公开招投标工作。标书中明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具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甲级资质优先;承担过地市级类似的规划编制或专题研究,案例获得相关部门奖励或做过省级的同类规划或专题研究优先;同时要求“十三五”规划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操作性强。标书未设置排他性条款,截至*月*日公开招标结束,无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沈正平(江苏师范大学淮海发展研究院,教授) 周 强(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处长助理) 刘 蕾(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划处,处长) 王奉君(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 张志彦(市规划局综合处,处长)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徐州市旅游局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徐州市旅游局 联系人:耿小龙 联系电话:****-********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李冬、宋延菊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