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省晋江市嘉顺鞋服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EVA鞋新建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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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do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现对福建省晋******年产**万双EVA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福建省晋******年产**万双EVA鞋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晋******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总 投 资:****万元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占地面积****m*,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晋规字第*******号生产规模:年生产EVA鞋**万双劳动定员:***人(均住厂)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天,日工作时间**小时。建 设 期:目前为空地,尚未投产。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水污染源: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废气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射出成型过程、制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噪声污染源: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皮、革、布料、废EVA边角料和废胶粘剂、处理剂包装桶。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污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指标参照CJ****-****《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等级标准》表*B等级限值)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引至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放。则项目外排的废水对接纳水域产生的影响不大。*、废气: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外排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标准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一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标准执行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排放限值,则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震垫、消声器等)使边界噪声符合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胶粘剂、处理剂包装桶等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噪声、固废、废气、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六、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该建设项目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九、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省晋******联系人:丁总联系电话: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小叶联系电话:****-******** 邮箱:****** 邮编:******十、有效日期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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