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安吉县中心粮库电子地磅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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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委托,现就安吉县中心粮库电子地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CGK****-***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预算(万元)*电子地磅(全电子数字式汽车衡)最大称量**T*x**米一套**.**注本项目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直至配合采购人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代理商应经生产厂家有效授权并提供厂家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四楼)*******、标书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外地供应商可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后采用邮寄方式报名。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年*月**日下午**:**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县工行九楼)。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号九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十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拒收现金)。缴纳时间最迟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号:*******************十三、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十四、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倪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国嫒联系电话:****-*******传真:****-********、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