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新城中心商务区A地块(企业服务中心)和兰溪市总部大楼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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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号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新城中心商务区A地块(企业服务中心)和兰溪市总部大楼景观绿化工程,由兰开发投资[****]**号和兰开发投资[****]**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的企业服务中心与总部大楼室外道路、坡道铺装,喷泉叠水等硬质景观,树池、休息椅等配套景观设施,绿化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 ****万元,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工期为 ***日历天。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已办理进兰施工备案,具有《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缴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三)其他:*、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号七楼);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缴纳清单。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联系 人:吴女士 符女士 张先生联系电话:*********** ****-********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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