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南明湖景区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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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的委托,对南明湖景区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即:防洪堤小水门-水东大桥(滨水公园除外)物业管理安全护卫)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编号: 浙方咨招*******号*.采购项目:南明湖景区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级)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人民币/本, 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时间: ****年*月*日- *月**日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地点:丽水市和平路**号四楼;*.*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报名时须提供(可传真报名,传真:****-*******)(*)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履约保证金:年合同价的** %; *.*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号三楼)**.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号三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未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号四楼招标人: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请点击:招标文件(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