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合浦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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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已由北海市水利局 以北水利[****] **、**号文 批复了初步设计,北海市水利局以北水利[****]**号文下达了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投资计划****万元,项目法人为合浦县水电科技推广服务站 ,招标人为合浦县水电科技推广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北水招标备案〔****〕 **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合浦县境内。
建设规模:合浦县****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包括合浦县合浦水库灌区常乐镇西城灌片工程和合浦县洪潮江水库灌区沙岗镇浦江灌片工程,工程规模分别为:
合浦县合浦水库灌区常乐镇西城灌片工程:灌溉面积*.*万亩,为V等工程,渠道、山塘、水陂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级,山塘防洪标准为**年一遇设计、**年一遇校核,水陂防洪标准为**年一遇设计、**年一遇校核,排涝设计标准为**年一遇**小时降雨三天排干;
合浦县洪潮江水库灌区沙岗镇浦江灌片工程:灌溉面积*.*万亩,为V等工程,渠道、水陂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级,水陂防洪标准为**年一遇设计、**年一遇及**年一遇校核,排涝设计标准为**年一遇**小时降雨三天排干。
招标编号:广建咨询(南招) ****-****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工期***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合浦县****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分为五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天(日历日):
合浦县合浦水库灌区常乐镇西城灌片工程Ⅰ标,投资约***万元;
合浦县合浦水库灌区常乐镇西城灌片工程Ⅱ标,投资约***万元;
合浦县合浦水库灌区常乐镇西城灌片工程Ⅲ标,投资约***万元;
合浦县洪潮江水库灌区沙岗镇浦江灌片工程Ⅰ标,投资约***万元;
合浦县洪潮江水库灌区沙岗镇浦江灌片工程Ⅱ标,投资约***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 业绩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和安全管理员,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内查询有效]。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
发售时间: **** 年*月 ** 日至*月 **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定海中路御珠广场D栋****号
发售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刘工(具体人员以实际发售人为准),联系电话:****-*******。
发售方法:
(*)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及投标人在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报名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招标人定于****年 * 月 **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其他事项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 同一投标单位只能对上述五个标段中的某一标段进行投标,如果出现同一投标单位同时投多个标段情况,则投标无效。
*.* ****年*月*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公开开标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水电科技推广服务站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号
邮 编:******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展厦景湾A座****室
联系人:林慧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招标人:合浦县水电科技推广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二○一五年 九 月 六 日